A: 儿童之家(全时间收容)

1. 收容年龄:介于二至十八岁的孩童或少年(只限华族申请)

2. 收容范围:

  1. 孤儿——失去双亲或已无依靠
  2. 贫苦——因某种特殊遭遇如:意外,疾病,家变等所致者
  3. 遗弃——因某种原因被亲人遗弃者
  4. 虐待——被亲人极度虐待(已通过警方或法庭的程序)
  5. 残障——部分残障如:学习障碍,轻微身体残缺等(亲人已无法照顾或被遗弃)
  6. 单亲——因家庭暴力、家变、贫困、意外或疾病等之单亲人士的子女

以上社区服务事工是在2003年10月份启动,专为以上种种家庭问题而暂时或长期缺乏亲人照顾的儿童,提供适当之照顾、关怀教育与福利服务,务使他们能获得接近正常家庭的生活,同时也为他们争取提高社会福利及权益。

本中心秉承基督教的精神及信念,透过儿童之家的服务,对社会弱势儿童及少年付出爱与关怀,让他们纵然在艰难的环境中,亦能寻回自我的价值、健康成长、重获信心、生命得着改变及盼望。



B: 女子庇护所

1. 收容年龄:介于十七岁至五十岁的女子或妇女(只限华族申请)

2. 收容范围:

  1. 暴力虐待——遭受家庭暴力,被虐待而蒙受身心灵创伤者
  2. 贫困单亲——因某种特殊遭遇如:残障,意外丧偶,失婚,疾病,家变等因素者

3. 福利提供:

这项事工在2004年8月份才开动,转为紧急庇护,提供急难救助,医药,法律,辅导服务及福利资源之咨询与转介等等服事,让这些身心受创伤的人,能获得适当的庇护与关怀并陪伴她们从极限艰苦的环境中建立起:

  • 自信:信心复原及重建
  • 自重:自我醒觉及能力发展
  • 自爱:爱自己也爱别人

4. 公开收容及协助安排:

  • 为成功申请者提供津贴或全免费的服务
  • 短期或长期的住宿,并争取社会福利,医疗及权益
  • 紧急援助其他家庭成员,如提供其子女紧急庇护等等
  • 生活技能及就业指导


B: 护婴计划(2007年)

  1. 专门协助未婚先孕的女子
  2. 给于辅导及紧急协助
  3. 安排婴孩抚养计划
  4. 提供未婚妈妈在生活技能及就业上的指导
  5. 专门处理弃婴个案


经费支持:

本福利中心是凭着信心,爱心及热枕,对社会上之弱势社群的需要,伸以援手。为了更有效地开拓这项工作,本中心将尝试过社会善心人士,工商机构,福利团体及收集环保物品等等方式去筹募义款,以维持中心的运作。